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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学院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新媒体学院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学院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可靠,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对学院及学院所属部门、各级学生组织名义建设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上网信息发布制订如下审核登记制度。

1. 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遵循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2. 信息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学院秘密活动,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学校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

3. 学院网站、教师建设和维护的网站上传信息首先由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一级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学院主管宣传工作副书记进行二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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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院微信(微博)公众号、学生组织建设和维护的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上传信息首先由学生所在组织负责人进行一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交由媒体宣传中心负责人进行二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交由学院主管宣传工作副书记进行三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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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息发布单位要认真填写新媒体学院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平台信息内容发布、更新审核登记表

6. 未经审核批准而擅自上网的信息,将给予警告处分、停止平台运行,经整顿通过后,再予以开通。

7. 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学校、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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